一、设立目的
河南兴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积极关注民生的企业公民,为回馈社会,奉献爱心,在共青团河南省委的关怀下,在河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大力帮助下,设立“兴达爱心助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以实现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效统一。“基金”设立后,通过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进行入学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就读,进而推进河南省教育事业及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二、基金的各类
“兴达基金”属于希望工程助学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河南籍大学新生、高中生,激励其努力学习,早日成才。
三、助学基金发放
省青基会确认受助学生名单,并递交河南兴达投资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采取集中发放和属地发放的形式落实助学金。
1、集中放发。省青基会和河南兴达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举办“兴达基金”发放仪式,邀请新闻媒体及受助学生共同参加,现场发放助学金。
2、属地放发。对于偏远地区不能参加集中发放仪式的受助学生,省青基会将资助款下拨至受助学生所在地团市委,由团市委负责发放。
3、助学金发放时受助学生须填写《希望工程助学基金签名册》,记录领款人签名、联系电话、款额、领款时间、发放人签名等项目。
4、受助大学生应主动向省青基会和河南兴达投资有限公司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省青基会提倡和鼓励受助生在校期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努力培养自强不息的精神,奉献爱心,回报社会。
四、本“兴达基金”于二00七年七月二十六日设立。
|